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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文章》200萬車主汽燃費超收 7月起退費

作者: 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4月10日 上午2:48 交通部爆發廿九年來超收兩百多萬車主汽車燃料費,金額高達十一億零八百萬元,歷經十四任交通部長卻渾然不知。交通部昨天出面致歉,坦承核算後共三項汽燃費超收、兩項短收,修正後最快七月起將陸續退還超收費用,短收部份則考量行政成本不進行補徵。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民國七十二年發布汽車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耗油量計算表及汽車燃料使用費費額表時,因每月耗油表計算錯誤,造成三項汽燃費超收。 交通部重新試算後發現,超收部份包括排氣量一八○一至二四○○c.c.的汽油自用小客車汽燃費每年為六千一百八十元,廿九年來民眾卻每年繳納六千兩百一十元,每年每車超收卅元;一八○一至二四○○c.c.的柴油自用小客車汽燃費應繳三千七百零八元,民眾卻繳三千七百廿六元,每年每車超收十八元;六六○一至七二○○c.c.的柴油營業用貨車每季應繳四千五百六十三元,車主卻遭收四千六百五十八元,每季超收九十五元,每年每車就超收三百八十元。 汽燃費短收部份為排氣量五四○一至六○○○c.c.的柴油自用大客車,每年少收兩元。 另外還有一樁大型重機汽燃費短收費用,民國九十一年配合大型重機增列一二○一至一八○○c.c.汽燃費,當時將該項耗油量計算採無條件刪去法,與四捨五入相較每年短收三十元,也將一併改正。兩項短收費用皆考量作業成本,不會進行補徵。 交通部在發現計算錯誤後企圖亡羊補牢,對耗油表計算錯誤造成超收深感抱歉,強調汽燃費皆專款專用,全數投入公路建設及道路修建養護,交通部將立即修正錯誤,並盡最大努力將超收費用退給民眾。 // 轉貼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200萬車主汽燃費超收-7月起退費-184800151.html;_ylt=Auiisi_AX.eX1_5lyNEckk_RBdF_;_ylu=X3oDMTN2OTBsbmNoBG1pdANKdW1ib3Ryb24gTGlmZXN0eWxlU0YEcGtnAzRjNGMzZjM0LTViNGEtM2FjOS1hOTNhLTAxZWM5ZGZmMTdiZgRwb3MDMQRzZWMDanVtYm90cm9uBHZlcgNiYjM5ZjA5OS04MmJhLTExZTEtYWVjZC1lZTcxYWE1N2E1NDg-;_ylg=X3oDMTF2Mzh1ZWViBGludGwDdHcEbGFuZwN6aC1oYW50LXR3BHBzdGFpZAMEcHN0Y2F0A.eUn.a0uwRwdANzZWN0aW9ucwR0ZXN0Aw--;_ylv=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