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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文章》谷歌自動車 加州擬設上路規範

2012-03-02 01:04 工商時報 【記者陳怡均/綜合外電報導】  積極開發自動駕駛車的谷歌(Google)獲得強力支持,繼內華達州率先立法允許自動車試行後,如今加州參議員也提出法案,推動加州立法機關能通過自動駕駛車上路規範。  加州參議員帕迪拉(Alex Padilla)周四坐谷歌改裝的豐田Prius車,到達加州首府沙加緬度召開記者會,但他不是自己「開車」抵達,這台Prius會自動行駛。  帕迪拉與谷歌、加州理工學院等機構攜手合作,期盼能建立自動駕駛車的相關規範,讓這類車輛在加州試行上路時能夠有法可循。  加州為谷歌總部所在之地,此次遊說立法,亦反映出谷歌大力推動自動駕駛車上路的企圖心。  谷歌自動駕駛車,是利用雷達、攝影機和雷射去偵測道路情況,在沒有人為協助的情況下可維持行車安全。谷歌曾表示,電腦控制的汽車最終會比人類駕駛的汽車更安全,因人類駕駛可能想睡覺或分心,並且也無法立即看到每個方位。  加州鄰近的內華達州在全美首開先例,成為第一個開放自動車路上試行的州。另外,夏威夷、奧克拉荷馬、佛羅里達、亞歷桑那州也在考慮針對自動駕駛車立法。  此法案由民主黨參議員帕迪拉提出,一旦經立法機關通過,將成為加州高速公路巡警局(Department of 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未來規劃自動車公路規範的指引方針。  谷歌發言人南卡洛(Jay Nancarrow)表示,法規的出現,對於發展自動車技術的業者來說,將提供一條「比較清楚的路徑」。  谷歌開發的自動駕駛車已在加州駕駛20萬哩,曾經橫跨金門大橋、行駛過太平洋海岸公路與好萊塢大道。  去年8月,谷歌自動車在其e總部附近發生車禍,但該公司當時強調,那是處於人為駕駛模式。南卡洛強調,在自動駕駛模式時從未發生車禍。 // 轉貼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103936+12201203020016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