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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安全檢測基準107.04.25 最新修正版本
大貨車駕駛疑疲勞駕駛,衝撞國道路肩造成3死,對於常造成重大傷亡的大型車輛,交通部已陸續要求新出廠的大型車輛配備有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緊急煞車輔助系統等,109年1月1日起更強制使用中的大型車輛都要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新聞全文)
針對大型車輛之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公告最新版本: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LawContent.aspx?LawID=B0049045
第70條 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自一0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詳全文)
<摘錄>實施時間及適用範圍:
- 1.1 中華民國一0八年一月一日起,新型式之 M2、M3、N2、N3 類車輛及中華民國一一 0年一月一日起,各型式之 M2、M3、N2、N3 類車輛應配備符合本項規定之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
第71條 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自一0六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詳全文)
<摘錄>實施時間及適用範圍:
-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新型式之 M2 及 M3 類車輛及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各型式之 M2 及 M3 類車輛,應安裝符合本項規定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各型式 N2 及 N3 類車輛,應安裝車身兩側攝影鏡頭與車內顯示螢幕,申請者應提供符合性聲明文件予審驗機構。
-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各型式 N2 及 N3 類車輛,應安裝符合本項規定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第72條 緊急煞車輔助系統:自一0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詳全文)
<摘錄>實施時間及適用範圍:
- 1.1 中華民國一0八年一月一日起,新型式之甲類大客車及 N3 類車輛及中華民國一一0年一月一日起,各型式之甲類大客車及 N3 類車輛應配備符合本項規定之緊急煞車輔 助系統。
- 1.2 中華民國一一0年一月一日起,新型式之乙類大客車及 N2 類車輛及中華民國一一二 年一月一日起,各型式之乙類大客車及 N2 類車輛應配備符合本項規定之緊急煞車輔 助系統。